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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如何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车辆因各种原因未投保交强险,对于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律设置交强险的目的和初衷便是为了使事故第三方在第一时间得到相应的赔偿和救助,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交强险只要车辆一方占责任交强险的赔偿便不会区分事故责任,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15条第二款“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根据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即使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的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是由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的,故在此提醒大家投保交强险既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也是保障他人的权益,一定要按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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