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审理申请书 交通事故案件
申请人:孟某,男,汉族,居民,生于1979年9月5日,住章丘市汇泉路某某号。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刘某某、济南某某有限公司、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由于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并未治疗终结,申请中止审理,贵院裁定中止本案审理。现申请人已经治疗完毕,而且已经作出伤残鉴定本案中止审理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申请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本案恢复审理,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章丘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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